2008年11月8日凌晨1时30分,衡阳市石鼓区桑园路76号两栋楼的居民正在熟睡,一伙身份不明的人突然破门而入,将居民们强行从床上拖起,用的士运走,随后用挖土机将这两栋居民楼夷为平地,财物全部被埋在废墟堆中。这桩令人发指的野蛮拆迁案,在媒体不断的报道和有关部门的调查下,其背后隐藏的一宗精心设计的侵吞国有资产案及一批幕后“操盘”的国家公职人员,开始见诸阳光下。

  日前,湖南省衡阳市纪委对这起野蛮拆迁、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事件所涉及的违法违纪案件进行了审议,并作出了处理。

  案件涉及的13名国家公职人员中,4人被移交司法机关,11人受到不同程度的党纪政纪处分,其中3人被开除党籍,另两人正在处理中。被侵占的国有资产“汕林大厦”项目已依法执行回转,恢复原状,房子被野蛮拆除的居民也得到了安置。此前,涉案的两名开发商阳某、段某,分别以涉嫌职务侵占、伪造公文罪、非法侵入住宅罪和损坏公私财物罪被批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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